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5-06-05 17:02:54 admin 今日美文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一)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考核”的原则

评审工作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落实好公示环节,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按岗申报,分类评审”的原则。

学校在省控岗位比例内确定当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指标限额。各专业技术人员仅限申报与所聘任岗位相对应系列职称。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等3种岗位类型,分类评审,不同职称类型采用不同评价标准,引导和激励教师充分发挥专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第2篇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3.监督评审推荐组公平、公正、按程序进行职评推荐;

4.监督评审人员提交证件的真实可靠;

5.协调职评推荐中有异议问题的核查处理。

四、材料收集

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

附件2

陕西省韩城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赋分细则

一、思想素质及政治表现(10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政治活动、政治学习、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方面。参评人员提交书面汇报材料,考核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参评人员平时表现集中评议赋分。

二、学历方面(7分)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7分,具有本科学历计5分。后取学历均减分(凭证书原件,以参评时取得学历为准)。

三、资历年限(15分)

1.教龄年限:职评时教龄满25年以上计6分,20-24年计5分,15-19年计4分,10-14年计3分,10年以下计2分(不含后取脱产学历学习年限)。

2.任现职年限:符合任现职年限要求计2分,年限每多1年增加分分,最高不超过6分。进入进校工作年限,每年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四、年度考核(6分)

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基本分3分,任现职以来每多一年优秀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五、教育教学(8分)

1.工作量: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教师工作量按照满量记1分;副主任、主任、校级领导工作量分别记1.4、1.6、2分。

2.公开课(含示范课或学术讲座、教学经验交流)申报人符合各类基本条件计2分,按近五年情况统计。县级每节加1分,市级每节加2分,省级每节加3分,国家级每节加4分;最高不超过6分。

六、教科研(10分)

1.课题校本研修: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渭南市、韩城市级、校级等各级教研机构课题(教育学会视同校级校本研修),课题主持人(学术主持人)分别记6、4、2、1、分,课题参与者分别记3、2、1、、0.2分。本项最高不超过6分。行政主持人按课题参与者计分;课题必须有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和成果(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过程性资料)。如果有课题主持人变更,需要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主持人变更审批表;校级课题落款为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区级课题落款为县区教研机构,市级课题落款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省级课题落款为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子课题,非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批准设立的课题均按校本课题对待。经学校、教研机构推荐上报的国家、省级、渭南市级课题立项未结题的,主持课题者记3、2、1分。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第3篇

【篇一】

根据陕人社发【**】35号、渭职办【**】45号和韩教发【**】1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性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对象

符合晋升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当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量化、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推荐小组和评审监督监察小组,加强对教师职称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评审推荐程序

(一)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职评文件,明确相关政策,制定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教师进修学校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赋分细则》。

(二)凡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向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晋升高级教师者按照文件要求上传网报资料;晋升一级教师者按照文件要求准备个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反映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的证书等所需全部资料。

(三)评审推荐小组按照陕人社发【**】35号文件和渭职办文件要求,对申报教师个人工作实绩等方面逐人评议,进行量化考核赋分排序。依据市教育局审核的最终名额数确定参评教师推荐名单,上报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荐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市教育局参加评审。

五、申报条件

依据陕人社发【**】35号文件附件1《**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12、市区级优秀阅卷员、优秀裁判员、优秀学员、优秀团干部、留守儿童等教育部门颁发单项荣誉,市级 2 分,区级 1 分,镇级 分。(其他党委政府部门颁发分值减半、非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颁发不计分)

六、附:

1、区级以上获奖及表彰以任现职以来为准,镇级获奖及表彰以近三年为准。

2、评审小组,在评审前选举推荐产生。

七、此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正午镇中心学校所有。其它未尽事宜,由正午镇中心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第4篇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流程

(一)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局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

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员:

(三)职称评定程序

1、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

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

(四)量化计分标准

1、学历。专科以下4分,专科6分,本科10分,硕士12分,博士14分。后取得学历层次减1分。专业不对口减2分。

2、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分。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每年2分。

4、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1分。

5、任现职以来基本功。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6、任现职以来优质课。县、市、省、国家级分别为1、2、4、6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7、任现职以来课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的主研人2分,其他为1分。省级的主研人4分,其他2分;国家级的主研人10分,其他5分。

8、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数依次为5、10、20、30分;教育部分授予的依次为2、4、6、10积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的比例计算。主研人满分计算,其他人(不超过4人)按计分。需与专业相关。

9、任现职以来行政奖励。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每年证书可累计,但必须与专业相关。

10、论文,论著。至少一篇。进中一最多两篇,进中高最多三篇。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需在指定网站上查到。(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_中国知网等国家_批准的期刊)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

11、考核。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合格计1分。

(五)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1)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有损学校荣誉和形象行为者;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和擅离职守,目无组织纪律,影响恶劣者。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不得申报。

(六)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学校考评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七)时间安排

7月28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

7月29日审查材料,积分;

7月31日-8月7日公示量化积分排名表。

此方案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